各商户、部门、商场:
为了适应新的招商形势,以保障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富民服装商务中心商铺优惠免租期改为10个月(由开业之日起计算)。
在此通知前承租了“富民服装商务中心”铺位的仍按照已签订合同时的优惠条款。但在此通知之后的优惠免租期将统一按此通知的标准执行。
其他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电:0769-85025668或85111883
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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