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力]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应该说这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和我们关系非常密切,因为企业天天与海关打交道,合同的备案、核销以及货物通关这些手续都需要向海关办理,从这个角度来说,海关对这次国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从一开始就非常关注,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前期我们和商务部、财政部在研究目录方面时都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007-08-09 15:19:51]
[何力]这次政策8月23日马上实施,我们初步做了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我们要在海关内部,结合这次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重新调整基层一线工作的流程,统一执法规范。为此,前天海关总署专门召集了20个海关单位在大连召开了会议,就是帮助基层海关在正确的理解、解读政策的基础上,告诉他们这次调整带来了什么变化。也在这个过程当中,听取政策公布以后,企业和基层海关反映的一些问题。我们也准备把他们反映的意见收集到我们要下发的执行通知里,这个通知会在23号之前下发到各个直属海关。 [2007-08-09 15:20:12]
[何力]第二,因为海关所有的通关事务都实行了信息化管理,所有通关业务在我们H2000的通关系统运行,原来H2000通关系统是基于1999年保证金台账制度设计的,基本上是“空转”,而且东中西部没有差别。而这次,大量增加了保证金台账“实转”的内容和范围,另外实现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差别政策,这样一来,对我们计算机系统的调整和改造提出了很高要求,要进行大量的程序修改。我们内部知道这个基本的调整内容以后,一直在加班加点进行系统调整,使计算机系统改造能够适应这次调整。 [2007-08-09 15:20:31]
[何力]第三,配合商务部做一些政策宣传解释的公告,让企业能够理解政策调整的同时,也给予我们相应的配合。要提高通关效率,必须海关和企业配合。 [2007-08-09 15:23:38]
[主持人]网友雨花飘舞: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调整利弊几何?网友wentixiaozi: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调整是否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企业对此次调整什么反映?网友feifangirl:请问司长,此次调整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较之以前的目录给企业带来最大的实惠是什么? [2007-08-09 15:24:16]
[何力]这种实惠得从长远来看,近期内可能看不出来,甚至会感到成本提高了,有一些影响。但从长远来说,如果企业按照这个政策导向来调整它的市场、调整它的经营生产方式、调整它的结构,实现真正转型,它的利益应该是在长远的目标和方向上转型发展,会更健康的成长。 [2007-08-09 15:25:07]
[王琴华]我很赞成何司长对利弊的分析,利弊有一个短期和长远的关系。从目前公布的限制类来看,它就是要限制这些相对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有一些还是消耗能源、资源过大、出口增长过快的商品,这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缓解贸易不平衡。对从事这些被限制的加工贸易产品的企业,短期来看,肯定增加了它的经营成本。原来全部是保税的,出口核销,现在按照应缴税款的50%缴纳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出口的时候虽然是退还的,但还是要占压一部分资金,真正实际增加的成本就是这些资金的利息,这块增加了它的成本。 [2007-08-09 15:26:34]
[王琴华]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它转型升级。如果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把自己的产品附加值提高上去,或者自己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可以用更高的价值量来获取自己的利润,而不像过去似的,很低的加工水平,挣很少的加工费,确实增加一点点成本企业都受不了。如果说反映的话,这个政策肯定得到了中西部地区的欢迎,因为他们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还是有潜力的。东部地区感到了压力,这个压力对他们来说也是转型升级的动力,希望通过这种政策,再加上市场的引导和企业的自主决策,能够加快产业升级的过程。 [2007-08-09 15:29:39]
[网友]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生产牛仔裤的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全部出口到日本,象我们这种做进料对口的企业最近有没有什么影响,期盼回复。 [2007-08-09 15:30:06]
[王琴华]如果他是做牛仔裤的,给我的印象,在7月23号公布的这批限制类目录里面,他是没有受到限制的,但要看他进口的料里面有没有受限制的,比如从进口棉花( 14835,20,0.13%)做起,这个棉花原来是限制进口的,但是出口牛仔裤的制成品,在7月23号公布的1853个编码里面没有它。但是从下一步来看,这种服装类也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的技术含量不高,出口量很大。因为国家对纺织和服装
出口退税率也下调了,下调的幅度不大,就是考虑到目前纺织和服装行业解决了大批的就业,但从长远看,东部地区再发展这种加工贸易是没有什么潜力的,也就是今后的增量部分肯定是要受到限制的。 [2007-08-09 15:32:14]
[主持人]也就是说他经营的牛仔裤会不会在下次调整时入选? [2007-08-09 15:32:32]
[王琴华]有这种可能,所以他要早点做好准备。 [2007-08-09 15:32:49]
[何力]刚才这位网友提到的经营方式,如果在下一步真的被纳入清单目录,不管是否对口合同,都适用统一的政策。 [2007-08-09 15:33:21]
[网友xxiong]请问王司长:7月23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不受44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限制,可以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申请。 [2007-08-09 15:34:52]
[王琴华]那要看在什么地区,按照44号公告,7月23号以后,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东部地区就不能开展限制类产品的加工贸易,在中西部地区可以。当然,在限制类目录之外的可以。 [2007-08-09 15:36:09]
[网友 关心加工贸易]此次列为东部地区的有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
福建和广东省。这里的河北省及辽宁省加工贸易与其他省相比差距很大,此次列入东部地区管理的考虑是什么? [2007-08-09 15:36:35]
[王琴华]这位网友说的现象是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这么大,每个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但是作为国家宏观上确定一项政策,只能根据国家大的区域划分。我们这次和海关总署发的限制类目录公告,还是根据国家对不同地区大的政策,比如过去发展改革委曾经发过对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一些有关的宏观政策,所以我们这些政策是跟国家认定的中西部地区范围是一致的,除中西部地区外,其他十个省市就属于东部地区了。 [2007-08-09 15:39:03]
[网友 Joriefox]这种目录多长时间会更新一次呢? [2007-08-09 15:40:44]
[王琴华]原来我们和海关总署比较倾向于集中调整以后,应该每年调整一次,正常了以后就不一定是大的调整了。因为我们国家每年都要对商品的税号进行调整,目录就会相应做一些微调。最近出台的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所以相对来说比较集中一些。今后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一种透明度比较高的、给企业一定事先预知的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发布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管理目录。 [2007-08-09 15: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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